为进一步优化天外村区域道路交通环境,严厉打击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,保护游客合法权益,自7月11日起至9月底,泰安市交通运输局牵头,多部门联合在天外村开展交通旅游秩序集中整治。
“您好,请出示营运证和从业资格证。”7月13日7时44分许,联合执法组执法人员对正在接乘客上车的鲁j33***号小型客车进行执法检查,经检查发现该车司机孙某使用滴滴出行平台接单,但孙某不能提供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》,其行为违反了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》第十二条、十三条的规定,涉嫌非法营运。交通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后,依据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》第三十四条及《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》对其实施了3000元的行政处罚。7月22日08时05分,执法人员在天外村公交站牌附近对王某驾驶鲁jd26***号小型客
车进行执法检查,经查,王某使用滴滴出行平台接单,但王某不能提供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》,其行为违反了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》第十二条、十三条的规定,涉嫌非法营运。交通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后,依据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》第三十四条及《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》对其实施了3000元的行政处罚。
接群众举报,反映鲁jt0***出租车存在议价违法行为。7月29日,驾驶员尹某驾驶鲁jt0***出租车自泰山天外村景区接乘客到刘老根大舞台,驾驶员尹某和乘客商议35元车费,到达目的地后,驾驶员尹某通过微信收款方式收取了乘客35元车费。经调查取证,乘客反映问题属实,驾驶员尹某存在议价违法行为,执法人员依据《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》第四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尹某实施了200元的行政处罚。
行动中,联合执法组执法人员通力协作,形成执法合力,突出双休日、中午、夜晚等重点时段,集中整治非法营运、出租车故意绕道、“一口价”“不打表”、串通商户、诱导消费,出租车和社会闲散人员拦车拉客、敲窗扰序、欺客、宰客、尾随兜售、扰乱交通通行秩序等违法行为,做到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,形成高压严管态势。同时,坚持做好营运车辆疏导,为广大游客提供指路、问询、导乘等志愿服务,提升游客的安全感和满意度,营造安全、畅通、有序的出行环境。
截至8月2日,泰安市交通运输局、市公安局、市城市管理局、泰山景区管委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065人次,出动执法车辆123辆次,检查车辆3805辆,查处非法营运出租车8辆,非法营运网约车18辆,违规出租车2辆,处罚乱停乱放违规行为8起,其他交通违法行为28起,现场纠正出租车服务质量问题134起,清理疏导停靠车辆2866辆,引导乘客规范上下车3228人次,劝离违停车辆300余辆次,为群众提供引导、帮扶、求助等各类服务3174余次。
编辑:李新茹
审核:钟德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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